再也不敢回台灣啦 2019-12-31
近來蔡政府不斷查水錶,通知或派員警到百姓家中,要求質疑監督政府者如蘇家全教授,或在網路轉載質移文者到警局訊,或關閉網路不同意見者的臉書等,其實在這之前,我們已深受其害,只是我們是極少數,沒人注意。
案例ㄧ
去年底,2018,我們的印尼好友葉欣的兒子葉晗,差數月滿36歲,高興的帶著太太和三個小孩用美國護照搭乘飛機自西雅圖過境台灣,轉機去雅加達會合父母到峇里島渡假。沒想到飛機抵達台灣,還未下飛機,員警就上機將他銬上手銬,從飛機上請下,說他因違反兵役法被通輯,要他立刻下機到境管局簽下隔日到士林地檢署的應訊單。葉晗從小國外長大,中文不是很好,真是模不著頭腦,他父母得知立刻自印尼趕回幫忙處理,一個美好的假期就這樣泡湯了!
葉晗印尼出生,一直跟著在印尼工作的父母親在印尼讀書到高中畢業,然後到美國讀大學做事結婚,也入了美國籍,這次轉機也是用美國護照,以往假期時,葉晗也常回台短暫探親過,從來沒事,這次卻被蔡政府通輯,原來他父母在他小時曾為他在台設過戶籍並申請護照,雖然他後來一直使用美國護照,父母也早就搬離賣出原戶籍地遷住印尼,因此兵役署寄到原戶籍地的徵兵通知,沒人知道,以往有台灣國籍的役男若長期居住國外,滿36歲解除兵役義務後,回台即無兵役義務。現在蔡政府下令清查所有通知兵役不到者,全送法院成為通輯犯,雖然葉晗出庭說明,從沒收到通知,判無罪,並可延緩日後服役十二天,也可立即出境。但我想葉晗恐怕再也不敢回台灣了!
葉晗在台時間都極短暫,所以他早就符合“僑居”身分,只是他父母長期居住國外不知此規定,沒有辦理,所以葉晗應訊出庭後,立刻到外交部火速辦理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出境香港再入境台灣,然後帶著太太孩子立刻返回住家西雅圖,並立刻補辦了僑居身分,以防萬一,雖然他已是美國人, 而且即將滿36歲,沒有兵役義務了。
蔡政府這不分個別情況,一律送法辦通輯的政策,是不是太擾民,太浪費資源,把一個正正當當有為的年輕人銬上手銬,是不是太屈辱自己的國民?
事實上,葉晗的案件也證實這個政策並沒有達到要人回來當兵,或罰人錢的目的!尤其現在已經實行徵兵制,不需要役男當兵了,如此嚴刑峻法的對待自己的國民,對待一個有為青年,真是太過了!
案例二
沒想到半年後,葉晗的例子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了!
我家老大萬振宇1983年羅馬出生,跟隨外交官父親四處遷徙,只在台灣讀過一年級四年級一學期,其他時間都在國外受教,今年2019年十月即將滿36歲解除兵役義務,一家人正歡欣的計劃著2020年ㄧ月全家可以在台灣團圓。
沒想到今年七月突然收到掛號信,原來是振宇的徵兵身體檢查通知副本,正本應該是寄到N年前我家早已賣出老房地址,無人接收被退回,當今政府很勤快的查到當事人父親戶籍地址!掛號信內要求振宇接到信三週內去指定醫院做體檢,否則ㄧ個月後送法辦!
收到信後,我們通知振宇,他需工作,無法三週內回台,更不可能立刻回來當一年兵,這下輪到我們父母頭痛了,振宇不可能立刻回來當兵,送法辦後,他將一輩子被通輯,只要一回台就必需上法院應訊,即使無罪,罰錢了事,但還是得跑法院,影響心情吧!
我們一輩子從未進過法院,到處詢問解決方法,朋友告知可要求區公所延緩三個月,但因振宇的通知是2019年七月,若延三個月到十月,政府認為我們可以申請役男等待服役期間請假四個月出國就過了兵役義務期,處罰不到我們?所以不準!區公所兵役科說政府下令1980年次後的全面通知法辦,他們也不得已。
其實先生在印尼代表處服務時,幫許多朋友僑民辦過僑居證明,他大可幫自己的兒子也辦一下,但他沒有,他以為兒子當兵沒什麼不好,誰知道後來的發展,振宇美國大學畢業後很優秀,一直工作不停,我們曾請他回來當兵,他沒法停下一年這麼長的時間,他的弟弟,加拿大大學畢業後,晃蕩晃蕩,工作做做停停,我們建議他回來當兵,他就同意了,雖然在成功嶺第一天晚上就哭哭啼啼打電話給他媽求救:Mom, I’m afraid I cannot finish.......
老天有眼,我們到處打聽詢問,終於問到現在的新僑居規定,振宇是符合十六歲回台後沒再回台的僑居新規定!於是在送法辦的前三天,火速的告訴振宇可立刻去洛杉磯辦事處辦理僑居身分,並煩請代表處極速件電子公文函送區公所等單位,解除了振宇被送法院的處罰。
—————
後來得知,先生另兩位同事小孩也遭遇通樣的情形,也在2019年突然收到兵役通知,他們二位沒那麼幸運,已被送法院通輯,聽說他們36歲後,要不永遠不回台灣,要不,一回台後就得上法院,即使因父親外交人員,本人沒收到通知等原因而無罪,但仍需算自送法院通輯日起到36歲解除兵役日期止,算計罰錢!
政府這個規定就是為了罰人錢增加收入?為了給法官,各兵役局處人員多找些事做,讓人民多多跑法院嗎?......?
近來蔡政府不斷查水錶,通知或派員警到百姓家中,要求質疑監督政府者如蘇家全教授,或在網路轉載質移文者到警局訊,或關閉網路不同意見者的臉書等,其實在這之前,我們已深受其害,只是我們是極少數,沒人注意。
案例ㄧ
去年底,2018,我們的印尼好友葉欣的兒子葉晗,差數月滿36歲,高興的帶著太太和三個小孩用美國護照搭乘飛機自西雅圖過境台灣,轉機去雅加達會合父母到峇里島渡假。沒想到飛機抵達台灣,還未下飛機,員警就上機將他銬上手銬,從飛機上請下,說他因違反兵役法被通輯,要他立刻下機到境管局簽下隔日到士林地檢署的應訊單。葉晗從小國外長大,中文不是很好,真是模不著頭腦,他父母得知立刻自印尼趕回幫忙處理,一個美好的假期就這樣泡湯了!
葉晗印尼出生,一直跟著在印尼工作的父母親在印尼讀書到高中畢業,然後到美國讀大學做事結婚,也入了美國籍,這次轉機也是用美國護照,以往假期時,葉晗也常回台短暫探親過,從來沒事,這次卻被蔡政府通輯,原來他父母在他小時曾為他在台設過戶籍並申請護照,雖然他後來一直使用美國護照,父母也早就搬離賣出原戶籍地遷住印尼,因此兵役署寄到原戶籍地的徵兵通知,沒人知道,以往有台灣國籍的役男若長期居住國外,滿36歲解除兵役義務後,回台即無兵役義務。現在蔡政府下令清查所有通知兵役不到者,全送法院成為通輯犯,雖然葉晗出庭說明,從沒收到通知,判無罪,並可延緩日後服役十二天,也可立即出境。但我想葉晗恐怕再也不敢回台灣了!
葉晗在台時間都極短暫,所以他早就符合“僑居”身分,只是他父母長期居住國外不知此規定,沒有辦理,所以葉晗應訊出庭後,立刻到外交部火速辦理一本中華民國護照,出境香港再入境台灣,然後帶著太太孩子立刻返回住家西雅圖,並立刻補辦了僑居身分,以防萬一,雖然他已是美國人, 而且即將滿36歲,沒有兵役義務了。
蔡政府這不分個別情況,一律送法辦通輯的政策,是不是太擾民,太浪費資源,把一個正正當當有為的年輕人銬上手銬,是不是太屈辱自己的國民?
事實上,葉晗的案件也證實這個政策並沒有達到要人回來當兵,或罰人錢的目的!尤其現在已經實行徵兵制,不需要役男當兵了,如此嚴刑峻法的對待自己的國民,對待一個有為青年,真是太過了!
案例二
沒想到半年後,葉晗的例子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了!
我家老大萬振宇1983年羅馬出生,跟隨外交官父親四處遷徙,只在台灣讀過一年級四年級一學期,其他時間都在國外受教,今年2019年十月即將滿36歲解除兵役義務,一家人正歡欣的計劃著2020年ㄧ月全家可以在台灣團圓。
沒想到今年七月突然收到掛號信,原來是振宇的徵兵身體檢查通知副本,正本應該是寄到N年前我家早已賣出老房地址,無人接收被退回,當今政府很勤快的查到當事人父親戶籍地址!掛號信內要求振宇接到信三週內去指定醫院做體檢,否則ㄧ個月後送法辦!
收到信後,我們通知振宇,他需工作,無法三週內回台,更不可能立刻回來當一年兵,這下輪到我們父母頭痛了,振宇不可能立刻回來當兵,送法辦後,他將一輩子被通輯,只要一回台就必需上法院應訊,即使無罪,罰錢了事,但還是得跑法院,影響心情吧!
我們一輩子從未進過法院,到處詢問解決方法,朋友告知可要求區公所延緩三個月,但因振宇的通知是2019年七月,若延三個月到十月,政府認為我們可以申請役男等待服役期間請假四個月出國就過了兵役義務期,處罰不到我們?所以不準!區公所兵役科說政府下令1980年次後的全面通知法辦,他們也不得已。
其實先生在印尼代表處服務時,幫許多朋友僑民辦過僑居證明,他大可幫自己的兒子也辦一下,但他沒有,他以為兒子當兵沒什麼不好,誰知道後來的發展,振宇美國大學畢業後很優秀,一直工作不停,我們曾請他回來當兵,他沒法停下一年這麼長的時間,他的弟弟,加拿大大學畢業後,晃蕩晃蕩,工作做做停停,我們建議他回來當兵,他就同意了,雖然在成功嶺第一天晚上就哭哭啼啼打電話給他媽求救:Mom, I’m afraid I cannot finish.......
老天有眼,我們到處打聽詢問,終於問到現在的新僑居規定,振宇是符合十六歲回台後沒再回台的僑居新規定!於是在送法辦的前三天,火速的告訴振宇可立刻去洛杉磯辦事處辦理僑居身分,並煩請代表處極速件電子公文函送區公所等單位,解除了振宇被送法院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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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得知,先生另兩位同事小孩也遭遇通樣的情形,也在2019年突然收到兵役通知,他們二位沒那麼幸運,已被送法院通輯,聽說他們36歲後,要不永遠不回台灣,要不,一回台後就得上法院,即使因父親外交人員,本人沒收到通知等原因而無罪,但仍需算自送法院通輯日起到36歲解除兵役日期止,算計罰錢!
政府這個規定就是為了罰人錢增加收入?為了給法官,各兵役局處人員多找些事做,讓人民多多跑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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