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今夕何夕 What day is today?

好友安得利 Andriy加國大學畢業後, 到台 灣住了三年,後回加助哈柏 (Stephen Harper) 競選, 哈伯選勝, 他因而得在哈伯總理政府中, 出任一官職 一次聚會中, 他告訴我, 居住台灣期間, 對於他這個習慣於以四周景物變化,感覺時間推移的加拿大人, 台灣的常綠景觀,經常使他不知 『今夕何夕 』 。


他的一句 『今夕何夕』,使我想起, 居住印尼五年期間 , 1995-2000, 一年四季, 沒有季節的更迭, 人們完全不需更換季節衣物 或用品。 簡單, 單薄的 一切物質 , 即可過此一生。 人們不需擔心
未來會有任何的變化。 而長年的高溫, 也 使人腦筋一片混沌。 一切的 『恆常』, 使人 甚麼都不想, 也不需, 多想。 猶記, 曾在樹陰下乘涼, 迎面一陣暖風襲來, 涼爽宜人, 只覺『人生若此, 夫復何求』 ? 『今夕何夕』, 何須知曉 ,『今夕何夕』 管它 的 ?


安得利
的一句 『今夕何夕』,也使我想起東方文學中的 『仙境一日, 人間千年』。 難道加國是 『人間』, 台灣, 印尼 是 『仙境』 ? 不然, 安德利 怎會感覺在台灣, 日復一日, 日日相同 , 竟然不知 『今夕何夕』 而在加國 , 你則會因周遭大自然景物的變化, 而不得不感覺到時間的推移和前進, 並不停的準備著應付一切外界快速的變化, 因而你經常不需看日曆, 就會覺得時間過得飛快, 似乎轉眼間, 春去秋來, 「千年」 已逝


只是, 讓人迷惑的是, 為何 『人間』 的人, 總是努力治國,
希望往 『仙境』 境界走。 而 『仙境』 的人, 卻不珍惜已有的 『仙境』, 總是政治混亂、 空氣污染、、?反之, 『仙境』 的人, 又老是喜歡移民到 『人間』 , 而 『人間』 的人, 又好奇的要往 『仙境』 去?

這樣看來, 好像萬能的主宰又似乎是蠻公平的 。但是, 我還是想不通, 還是有些 『迷惑』 和 『不解』 !

『人間』 或 『仙境』, 何處是寶地? 何處是家園?

此文寫於2008/04/25 21:08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沒時間工作 No time to work

1993-1995, 我們一家人住在馬拉威, 一個地處南部非洲,封閉貧窮落後的小國。那段時間, 正好是馬拉威「終身總統」班達的獨裁統治尾聲, 莫魯齊總統民主競選上台的歷史性轉變交接時光。

班達總統時代,老百姓謹小慎微,不敢隨便講話,十分壓抑。 那時的馬拉威,是當時世界上少數沒有電視的國家之一, 女士連裙子也不允許穿。

時光輪轉,被迫下野的「終身總統」 早已悵然作古。莫魯齊總統上台後的馬國,貧窮依舊,治安更壞外, 似乎沒有什麼太大改變。

馬拉威首都里郎威的各政府部門,依舊是集中在市中心的「高地」 上辦公,人稱「政府山」──大英地國殖民時期留下的遺產。

下面是一段,有趣沒有出處的文章:

一 日,我來到「政府山」上負責公共工程的機關大樓, 只見走廊裡人來人往,還挺忙碌的。仔細觀察, 除了當地政府工作人員以外,這大樓裡走來走去的,主要是兩類人。 第一類人,西裝革履,手提攜帶式電腦, 他們一般是來自國際組織和來西方國家援助機構的代表,說白了, 就是送錢來的。另一類人,一般不修邊幅,胳膊下夾一個公文包, 這些人多是工程承包,或諮詢公司的代表,來這裡「討債」的。

好不容易找到接待單位,一打聽,局長出國考察去了, 而副局長職位空缺,已經有一些時候了。最後, 我找到代理副局長辦公室,不巧,他「剛出去沒多一會兒」, 只好坐下耐心等待。

副局長的女秘書正在聚精會神地玩電腦撲克遊戲, 真可惜了那抬高性能計算機,不知是哪各國家援助的。無聊之中, 我發現牆上貼滿了各式各樣的真言警語,很有意思。

其中一幅寫給來客的:「歡迎您的造訪!您到這裡是帶來問題, 還是解決問題呢?」想想走廊裡那些送錢和討債的人, 這條歡迎詞很有針對性。

另一幅的內容,有點自我介紹的意味:「我們這裡只有四種人: 所有人、其他人、任何人和沒有人。我們的工作很重要, 所有人都認為其他人會去完成;雖然任何人都可以完成, 可惜沒有人去工作;最後所有人都在埋怨其他人: 為什麼沒有人幹任何人都可以幹的工作呢?」

正 看得有趣,代理副局長回來了。大概知道我 屬於哪一類來客, 看見我像見了老朋友一樣,熱情地招呼我到裡間他的大辦公室入座。 秘書跟進來問要茶還是要咖啡, 問清楚記在小本上以後就出去準備了。寒暄了半天,還沒進入正題, 副局長又親自出去察看,為什麼茶還沒上來,不料,這一去, 又渺無音信。

無所事事,我又開始觀察代理副局長的辦公室。 只見他的辦公室桌上,有兩個盛文件的木框,一個標有「IN 」 (表示送進來待處理的文件);另一個標有「OUT 」(表示處理完畢的文件,等秘書拿出去),裡面空空如也。 目光從辦公桌移到牆上,眾多的字條中有一幅赫然寫道:「 沒時間工作」,內容如下:

每年有365天,你每天睡8小時(合計122天),還剩243天 ;加上每天體閒吃飯8小時(合計122天),還剩121天; 你當然週末兩天不幹活(合計104天),還剩17天; 每天還要喝茶一小時(合計16天),還剩一天工作時間;別忘了: 這最後一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每個勞動者都需要休息!

一邊看,一邊在心裡默算,一時間弄得我也糊塗起來了:沒錯啊, 這裡的公務員,哪裡有時間工作?

p.s. 像片: 我們在馬拉威兩英畝大的家



何處是寶地 Which country do I like best ?

我這一生,到目前為止,大概二分之一的時間,居住台灣,二分之一的時間,浪跡天涯, 四海為家。

二十五歲開始, 到英國讀書,之後,又嫁了外交官,於是,歐、美、非、亞四大洲:歐洲英國、義大利,美洲華府,非洲馬拉威,亞洲印尼,北美洲加拿大,台灣,到處遷徙居住。

許多朋友,無論中外,得知我住過世界上這麼多國家後,都會問我同問題:妳去過這麼多地方,也住過這許多國家,妳最喜歡哪個地方?

大哉斯問!

記 得二十五年前,第一次外調義大利工作時,很幸運的碰到,也結交到一位我們十分敬重的資深前輩,項世揆公使,他是西安事變中,鼎鼎大名蔣鼎文將軍的女婿,曾 派駐過澳洲,泰國,美國華府,紐西蘭,做過駐約旦代表,義大利公使, 菲律賓副代表等。當時年輕的我,也曾問過他們夫婦同樣的問題,您們去過這麼多地方,您們最喜歡哪裡?項夫人告訴我:「我們喜歡我們去過的每一個地方。每個 地方都好。」

記得,我曾心裡嘀咕道,是不是「外交辭令」啊 ?

沒想到,二十五年後的今天,我的回答,竟然和他們是一樣的:我喜歡每一個我居住過的地方!每個地方都好。真的!

英國,這個我住過的第一個外國國家,因當時自己年輕,單身,一切單純,加上語言熟悉,好奇新鮮, 所以一去就喜歡了這個地方。只是第一次出國,思鄉得厲害。除此外,其他每一個國家,剛開始時,我都不是很喜歡,而是漸漸的開始愛上他們。

剛到義大利時,我以英國的標準,認為義大利人說話真吵。不過, 一段時間後,我開始發現義大利語,真是好聽,處處押韻 , 美如音樂。尤其,每天傍晚,聽到鄰居媽媽,提高嗓門叫道:”Alexandra, Alexandra, 回家了!” 那 真是美麗動聽,宛如播放的音樂!我也開始比較回顧,開始發現義大利食物真是美味;英國食物真是難吃!羅馬天氣真好;英國的天氣真遭!義大利人真懂得生活; 英國人太正經了!不過,義大利的效率太差;英國比較有效率!英國讀書比較單純,沒有太多其他的雜務、雜念,是個讀書、研究的好地方,但相對的,卻不是個 「生活」的好地方。

到了美國,一開始,與歐洲相比,覺得老美,無論穿著、生活,都遠不及歐洲,感覺上,美國真是個沒有文化的地方!不過,一段時間後, 我開始驚覺,美國的資訊、科技發展得驚人!她是一個新興、年輕的國家,她沒有包袱、舊社會的制約,她潛伏著無限前進的動力。

非 洲馬拉威,窮困但單純。我們雖然是外國人,享受著兩英畝的豪宅,游泳池等一切現代設備,但是,到了傍晚熄燈後,在沒有月光的夜晚,依然是伸手不見五指的 「黑暗」,垃圾和當地人一樣,挖坑「掩埋地下」,園丁除草種菜、養雞、鴨、鵝,沒有街可逛,沒有麥當勞可吃,沒有電影院、沒有紅綠燈、、、、一切都單純得 那麼清新,原始,宜人。那是個遠離塵世、沒有慾望,應該是個遁世的好地方。

印 尼,先進也混亂。她的貧富懸殊,使這個國家,有比台北先進的購物商圈、設施等,但卻也四處雜亂無章。剛去時,無法忍受她的髒亂,炎熱,曾一度掉淚。不過, 五年後,我開始發現,她是個幅原廣大,資源豐富的可愛赤道國家。她的濃厚回教色彩,使她不同於其他亞洲國家,但地理的近於亞洲,也使她不同於正統的回教國 家。她是個可以享受生活,不用煩惱的有趣地方。

加拿大,她的寒冷、她的濃厚法裔色彩,使她不同於美國。她是個比美國稍微浪漫的國家,但又沒有歐洲的真正浪漫。她是個新興國家,比美國還要年輕。她的「地大人稀」,「漫漫長冬」,使她成為一個可以「清静獨處」、使人頭腦「冷靜清晰」, 能夠 「理智思考生活]」的好居處。不過,相對的,她的「地大人稀」,「漫漫長冬」,也使她必須成為一個比較「社會主義」的國家,因此, 她的賦稅沈重,政府也管得很多。也因此,整個國家才能井井有條。

我自己出生成長的台灣,進步改變飛快。離開多年後,再返回台灣居住,處處感覺陌生,上公車,不知如何投票、買票,台灣人看我是台灣人,自己卻感覺像個外國人。不過, 住了一段時間後,熟習了、習慣了,也覺得回家很好, 因為她畢竟是我出生成長的地方!。

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方,當我住上一段時間,生活在那兒一段時間,有了「朋友」,有了「我自己生活的點點滴滴」,有了「感情」,我發現我都會愛上那個地方,也開始理智的回顧,發現前一個住地的缺點。

我的結論是:每個地方都有她的優點,也都有她的缺點,這世界上應該沒有十全十美的地方,每個地方都有她「獨一無二」特色。其實,住習慣了,每個地方都是好地方!每個地方都是塊「寶地」!不是嗎?

此文寫於2008/05/22

小女孩的美夢 A little girl's dream

這是今日報上一張 圖片。 小女孩,正夢想著: 「我是不是該親吻那隻醜青蛙? 它會不會變成王子? 從此與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夢想」是「美麗」的。

 記得,小學二年級時,我的老師,邱六郎, 長得又高又帥,又年輕,皮膚又白,文質彬彬,還帶著一副很「炫」的「金邊」眼鏡。 上課時,也超帥的, 每次都要同學,背手做直,專心「心算」十分鐘。 那時,我好迷戀他, 覺得他真是超「酷」, 每天,夢想著,他就是自己的「夢中王子」! 

 後來,長大了些, 我開始迷戀外國電影明星,像保羅紐曼、克拉克蓋勃、葛來葛蕾畢克、、、、 每天,珍藏著他們的相片,夢想著他們就是自己未來的白馬王子。 

 初三畢業前幾天, 在放學回家, 山邊雨後泥寧小路上, 一輛腳踏車突然停在我面前, 車上的人, 遞給我一封摺疊整齊的信, 信中整整齊齊, 如尺量過搬的漂亮字體, 回家後 出現在眼前: 

 此時期找你, 很不是時候, 為了避免彼此干擾的恆定性, 明日, 同時同地(約六時十分 –六時十五分) 見面. 你如不願意, 只要頭向左邊一偏, 我不說一句話即離開. 
 一位陌生的建中學生 

 才十四五歲的我, 矯情的沒去赴約, 於是, 這位" 陌生的建中學生". 變成心中永遠的夢! 我小心翼翼的把信珍藏日記中, 把信中內容深刻記在腦海中, 永遠的把他帶入夢中. 

 高中時,去參加建中、附中校慶,想和男校同學交交朋友,卻被石校長訓斥: 妳們女孩子人家,主動跑到人家男校去,害不害臊啊? 

被潑了冷水後,只好把自己再珍藏回「夢境」中。 

 大學時,系上只有七八個男生,學校裡,好像也沒幾個帥哥。 同班同學過火熱情的情書,被父親沒收。 父親說,讀書時,好好專心讀書,等大學畢業,再交男朋友。 於是,我又回到夢中。 

 畢業後,踏入社會,猛然發現, 「夢想」中的「白馬王子」與「現實」的「白馬王子」,竟然「差距」這麼大! 

猶記,第一眼看到我現在的先生時, 心底曾清楚的告訴著自己: 他哪裡是我的夢中情人! 還是躲在「夢」中吧! 

這一躲,躲了近十年! 

 到英國讀書,認識了許多夢境中的帥哥, 只是,傳統保守的學校父母教育,不同的生活背景, 沒把握的未來, 讓我裹足不前, 也沒勇氣把自己豁出去。 

我,還是生活在「夢」中。 

 有「夢」最「美」, 現在,雖然自己已經半百, 我還是喜歡將小女孩時的「夢想」,存藏心底。 每天,沒事時,或在殘酷醜陋現實中,常常躲進去, 「做做夢」,「自我神遊」一番,「自我陶醉」一下。 

 君不見,陳水扁不是「政見」的「政見」: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不知「麻痺」了多少人! 

 君不見,醫學專家說: 每天作五分鐘的「白日夢」, 一邊深呼吸, 一邊做做白日夢, 讓「愉快的畫面」從腦中「飄」過, 可以「增加免疫細胞」的數目和活動能力呢!*%^&*@*! 

 2008/07/24/

部落格 Blog

經常聽到人們提到「部落格」,也在報紙、新聞上,看到某某明星的部落格等,最近,又有蔣家後代 「蔣友柏」, 因「部落格」 ,使得他母親辭去官職等事件,我曾經幾次問過兒子、老師,朋友: 「什麼是部落格?」他們的回答,都敷衍含糊, 或不知道。兒子不耐煩教我 , 推說: 那是十七歲強說愁年紀的人們 , 多愁善感 , 借以抒發感情的東西。(2) 我的網頁(1)設計老師,則很神秘,避而不答。 原來,我現在知道,她如教我這簡單、容易的「部落格」,恐怕,她的網路設計課程,就沒那麼踴躍、受歡迎了。另外,我也因沒什麼需要,而且,印象中,它應該是記日記之類的工具,自己已是近黃昏的年紀啦, 也就沒打破沙鍋問到底。

前日,先生回家後,告知我他的現任部長黃志芳先生的部落格,以及部長先生希望徵求部內外同仁及眷屬的部落格,先生說:「你不是花了很多時間製作你的「網站」嗎?,也許可以派上用場。」

我曾在國內博物館、美國中文學校,印尼大學、各國外交團等團體,教授, 或演講「藝術史」、「 陶瓷史」,因此累積了數百張 「幻燈片」 。無奈,科技進步飛快,現在,都得把它們轉換成power point,我因此到加國的成人學校,學了power point, 也順便學了 「時髦」 的 「網站設計」。「網站設計」的經驗, 使 "部落格" 在我腦海中有了一些模糊的概念, 我知道自己應該可以摸索出來, 不必求人.

我好奇的上了「部長先生的部落格」,並仔細自己研究,感謝成人學校學的網頁設計基礎,我很快的就瞭解了如何製作 「部落格」。原來 「部落格」 是把網頁設計的密碼設定好,以方便大眾使用。它比網站設計簡單得多。如同現在很多人,不必很知道中文如何寫,可是可以在電腦上打出中文。 只是,新手上路, 還是花了我一些寶貴時間.

我於是試著把我曾經發表過的舊文章放上,經過幾次點閱,發現它似乎不太適合「長篇大論」,或者比較正經的論文或文章。它似乎比較適合一些「短小精幹」的「隨興短文」?

結婚以後,我很少寫文章,因為我的白馬王子「文采天賦」,文章寫得「一級棒」, 曾應邀出版過兩本書,(3) 他使我常覺得相形見拙。不過, 最近看了很多「部落格」,發現部落格的文章,多為隨性、即興小品,加上王子鼓勵,我才「大膽下海」。

感謝部長先生的"一紙公文",它激勵我 「自己」 學會了這 「時髦」 的玩意--「部落格」, 雖然我已經五十五歲啦.

p.s. 1. 我的網站網址:http://ca.geocities.com/wanfamily4/welcome.htm,做得很fency, 很花

俏,幾乎把我所有學到的網站設計知識都用上了!哈!有興趣看嗎?Enjoy! 歡迎留言!

2. 兒子知道我設部落格後,讚揚有加!不過,也笑我老來強說愁!哈!哈!

我告訴他,媽媽年輕 時,可是個熱血青年,現在熱情也不減當年啊!
3. 躍昇出版, 萬家興著 "生活來點笑料", "葷素笑話嘻人生"

此文寫於2008/3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白馬王子到中年 My Prince


「公主吻了王子之後,青蛙變回王子。 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童話的世界是美麗的。因為沒有人間煙火。 我度過了做「白日夢」的年紀後,猛然驚覺, 我的王子竟然會變老,變醜,變臭。 而且當年「一碰就來電」的「電」,好像「電瓶漏電」,不再「亮如旭日, 烈似豔陽。」

白馬中的白馬

大 一時,我認識了我的白馬王子。 那時,我們都不到二十歲, 我年輕貌美─年輕就是美, 不是嗎?他,不很英俊,但瀟灑。 我們各自在台灣北部、中部讀書做事,愛情長跑了十年才結婚。 當時的王子能夠從一個手掌的角逐者中,向「中指」一樣,領先其他競爭者, 因為我認為他是隻「白馬」。他體貼能忍,約會估等一小時, 也無怨言。 他出手大方, 吃飯看電影,買小禮物,全部是「全自動」,用不著公主操心。他是相當有內涵的人, 說話不多,但是一經交談, 我常發現他的學識見解比我廣闊。我最欣賞的一點,是他的幽默感。 他的幽默是我許多日常生活的喜悅。

一碰就來電

年輕時,王子只要多看我一眼,我就會全身熱血沸騰。 幾天不見,更是思念殷切,如果再碰觸一下,那更是有如電擊,一發不可收拾。 好在我們都生長在保守的六零年代,傳統的環境,使我們自我克制了好多年。那種一碰就來電的感覺,也一直持續了十多年。青年時代的王子樣樣好。「王子公主」 的日子,充滿「電光石火」。從沒想到人會變老, 電會漏耗。

中年得痣

曾幾何時, 「白馬王子」突然發現「坐生痣瘡」。 他經常告訴我,「痣瘡又厲害了」。 我的王子竟然要用「後照鏡」檢視大後方。我這隨伺在側的助理,常有感嘆: 昔日的「白馬王子」今天竟然這般「原始」。當年的「玉樹臨風」,「酷帥豪情」, 怎麼全無蹤影了。

香港腳癢又癢

戀愛時,白馬王子衣冠楚楚。 我很少看到他的腳丫子,更別說仔細看了。 結婚後才發現他有「不可救藥」的「香港腳」。 每回回台灣,或去濕熱的地方, 他的香港腳就會癢又癢。每天下班回家第一件事, 就是照顧他的腳。抓,爬, 摳, 摳得爽又爽。勸他別摳了, 他老說很爽啊!還大言不慚的說, 李大夫說的, 香港腳,男人都有。 他爸爸幾十年的角皮都存放在瓶子裡呢! 看他那麼爽, 屢勸不聽,管也管不了。 這怎麼會是當年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呢!

白髮白鬍,老態又龍鐘

白馬王子年輕時, 一頭烏髮。 誰知年過四十, 即早生華髮。前些天, 更發現他,鬍鬚中竟然也開始「黑白參差」。尤其這些年來,王子住在非洲、東南亞,陽光強烈,曬得皮膚「幽黑」, 他真的已不復當年的白馬王子, 而是名副其實的「黑馬王子」了。

腰圍一圈肉, 碰也不來電

結婚以來,王子每天離家工作前, 總會擁我吻別。 年輕時, 王子的腰, 英挺結實。 如今王子已是下腹微凸, 半個西瓜大, 腰圍全無。 每日攔腰時,更感覺他一天天加粗, 彷彿抱個大水桶。王子還笑說,他的昔日同學,許多已是大啤酒桶, 「相樸力士」。 而他自己只是「小玉西瓜」。

海灘散步不浪漫, 夜夜溫存無激情

孩 子們漸漸長大, 王子公主已入中年, 但也開始較有閒情一家出遊。 孩子和孩子們玩, 不再纏著父母,王子公主又可手牽手, 重拾海邊漫步時光。 只是身邊瑣事代替了甜言蜜語, 不再浪漫如昔。 熄燈就寢,最多只是彼此「體貼」,各自回床。一切像喝白開水, 每日必須,但淡而無味。 不再向年輕時般,「火山爆發」, 「地動天搖」。

王 子竟然變老了。這是個殘酷的事實。 睡覺打呼像個士官長,偶爾還會流口水, 流溼半面枕巾。放屁說放就放, 管他又響又臭。 熱天在家, 一條內褲,晃來晃去。他的皮膚曬得黑黑的, 老臉皺紋出現, 髮賓蒼白。 走起路來,也不再英挺,他說是「骨頭縮了」。 「這一切」,我看在眼裡,不覺暗自心驚:這就是當年的白馬王子? 中年的白馬王子已是這付模樣, 十年之後呢? 我不敢多想。

王子會衰老,公主會變醜,這是個傷感的事實。 我想這也是為甚麼公主王子童話中, 只有青山綠影, 沒有柴米油鹽?


寫於1998年